閱讀悅讀/嗜讀試讀 俱樂部

閱讀悅讀/嗜讀試讀 俱樂部
已閱讀並發表作品︰神秘回聲(皇冠文化) ,狼圖騰(大陸長江文化), 紅顏亂(樸實文化), 時空旅人之妻(商周出版), 我回來尋覓你(皇冠文化), 時空旅行社(大塊文化), 深夜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 順流而下(春天出版), 因為我愛你(皇冠文化), 然後呢(皇冠文化), 最後期末考(大塊文化), 在天堂遇見五個人(大塊文化),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大塊文化), 愛畫畫的塔克, 活了一百萬次的貓. 尚未發表試讀心得作品︰瓦特希普高原(高寶書版), 讓愛走進來, 1920魔幻女孩, 分手信, 救救我, 她的對稱靈魂, 八月雪(高行健), 等待(哈金), 神經外科的黑色喜劇, 香水. (附註︰這些書敝人大多已看完,只是一直沒有支快筆將它們完成!我答應愛護敝人的讀者儘快完成試讀心得。謝謝您們耐心的『等待』。)

2010年8月20日 星期五

「瓦特希普高原」試讀感觸


「瓦特希普高原」試讀感觸
(Watership Down)


~~因為有牠們,兒童奇幻文學才因此發光發亮!~~



撰文︰BOOKS GARDEN(初曉揚)/盧香寧
原著︰理查˙亞當斯Richard Adams

譯者︰徐興
出版社︰高寶書版

對一個母親而言絕對不會輕言忽略這一本書!
對身為一個教師的我來說理當推薦,甚至鼓勵學生去閱讀這本書!
對一個自我要求嚴格的文字工作者而言,也會慎重的評議與推薦這本書!
它---「瓦特希普高原」由理查˙亞當斯創作的奇幻文學小說,委實是一本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巨作。

這個故事究竟在講些什麼﹖


這是兔子版《奧德賽》!描述一群英格蘭野兔轟轟烈烈的一生!


小五是一隻居住在桑德福兔場的年輕小兔子,擁有預知能力的他看見了一個令人驚駭的畫面:他們所居住的兔場即將面臨被毀滅的命運。於是,他和他的哥哥榛果企圖說服兔群一起撤離兔場,無奈兔群根本不相信小五跟榛果所說的話。小五與哈佐便帶領幾隻也想離開的兔子組成了一支小隊伍,躲過了兔子軍團「歐斯拉」的監視,準備要離開家園,另行尋找一個棲身之所。


這支小隊伍漸漸變得以榛果為中心,為了尋找心中的樂土,他們必須越過了危險的區域。躲過天敵與陷阱的險阻。他們能否全員平安的建立新家園?中途又會遭遇到什麼奇特的經歷?所謂的樂土又是什麼樣的地方?讓我們化成一隻野兔跟著小五與榛果一同踏上充滿刺激與挑戰的人生旅程吧!

這整本書總共有575頁,分為四個部分來細說,作者最令我佩服的地方就是從頭到尾沒有一句「國罵」的字眼!這是我長時間我想找給孩子與學生看的書。第二點,它十分冗長,但卻不沉悶,可以達到閱讀的樂趣,也可以訓練耐心。第三點,創意十足,高潮迭起。第四點,故事中還有故事,環環相扣,引人入勝。第五點,故事人物雖以擬人化的手筆來書寫,但每一個角色都十分出色,讓您很難不愛上故事中的「人物」!他們真是一群勇敢、有生命力、勇往直前的「瓦特希普高原」的野兔!

讓我在這裡留下這群野兔曾經說過一些感動我的話,與你們分享~~~


小五︰『山丘和我們之間隔著一層濃密的霧靄。我沒有辦法看清楚,但是,我們必須要過去。無論如何都要過去。』(小五的個性有些敏感與怯懦,但面臨真正緊要關頭時,他卻這麼堅定的說。)

『榛果酋長!﹖』長毛插嘴道,『兔子王﹖榛果,會有我稱你兔子王的那天的……等到我嚥了氣再說吧!』(長毛驍勇善戰,又壯又傲,但最後真的臣服在榛果的帶領之下。話真的不能說的太早!不過長毛最後也算是兔子王之一啊!膽識過人。)

『我沒有生氣,但是我已經知道,和所愛的動物在一起,因同情牠們而受痛苦,並不是唯一的方式。一隻不知道自己為何得以安安逸逸過活的兔子,比一隻蛞蝓還要可悲,儘管牠們不認為
。』(這是艾拉費拉與弗里斯主的對話,很有深意吧!﹖我們人常常做著自以為是的事,最後傷心才覺悟。)

最美的結局描寫,您們一定要看理查˙亞當斯如何下筆與收手!真是個漂亮的END!

~~~~~~~~~~~~~~~~~~~~~~~~~~~~~~~~~~~~~~~~


【作者簡介】理察‧亞當斯(Richard Adams)


一九二○年生於英格蘭伯克夏郡,並在牛津布瑞菲爾德與沃切斯特學院研讀歷史。五十二歲時才成名,在正式寫作之前,他擔任了長達二十五年的公職。表面上遵循嚴謹的傳統規範,但他心中一直存在著關於兔子的幻想故事。在六○年代,他對當時社會委靡的亂象感到氣憤,同時也為了描繪出存在他心中已久的想像世界,於是決定走向寫作之路。雖然這本《瓦特希普高原》在一九七二年於英國出版第一刷時只賣出二千五百本,但真金不怕火煉,此書日後成了銷售百萬、口碑全球的經典兒童文學作品。本書於一九七二年聖誕節在英國出版,一九七三年旋即獲得卡內基獎與衛報文學獎,一九七四年更被《紐約時報》選為七本最有意義的書之一,好長一段時間都被當作青少年英語教材的最佳讀本,直到如今仍是成人讀者心中公認奇幻小說的必讀鉅作。

1 則留言: